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安装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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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安装规范
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安装部位应符合本规程第3.2.15条的要求,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,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.3~1.5m,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.5m,操作面应有1.2m宽的操作距离;落地安装时,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.1~0.2m。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安装牢固,不应倾斜;安装在轻质墙上时,应采取加固措施。 可燃气体检测仪| 泄露气体检测仪| 毒性气体| 氧气检测| VOC检测仪| 烟气分析仪| 臭氧检测仪| 空气品质监测仪
   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1  配线应整齐,不宜交叉,并应固定牢靠;
  2  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,均应标明编号,并与图纸一致,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;
  3  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,接线不得超过2根;
  4  电缆芯和导线,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;
  5  导线应绑扎成束;
  6  导线穿管、线槽后,应将管口、槽口封堵。
  4.4.3  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1  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,在调试前应妥善保管,并应采取防尘、防潮、防腐蚀措施。
  2  安装部位应符合本规程第3.2.4 至3.2.13条的要求,探测器应安装牢固,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。当采用焊接时,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。
  3  探测器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,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。
  4  探测器穿线孔宜封堵,安装完毕的探测器应采取保护措施。
  4.4.4  手动报警触发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1  安装部位应符合本规程第3.2.14条要求。当安装在墙上时,其底边距楼地面高度宜为1.3~1.5m。
  2  应安装牢固,不倾斜。
  3  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,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。
  4.4.5 系统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1  系统中使用36V以上交直流电源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,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(PE)相连接。
  2  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,应测量接地电阻,并作记录。其接地电阻应小于4Ω。
  (见4.1.3条)
  4.4.6配套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1  输入模块、输出控制模块距离信号源设备和被联动设备不宜超过20m;当采用金属软管对连接线作保护时,应采用管卡固定,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.5m。
  2  阀门、风机等设备的手动控制装置,应按手动报警触发装置的要求安装。
  3  声光报警装置应安装在距地面3m左右,无遮挡的地方。
发布人:2011/11/2 11:14:00777 发布时间:2011/11/2 11:14:00 此新闻已被浏览:777次